关于恢复发放王强霖等4名同学国家助学金的通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并书面保证承诺,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学校资助中心进行审查,决定恢复发放以下4名同学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院系名称 |
班级 |
金额 |
缓发年度 |
1 |
王强霖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制1804 |
1500.00 |
2019年春季 |
2 |
赖劲进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制1702 |
2000.00 |
2019年春季 |
3 |
施竣赡 |
机械工程学院 |
模具1801 |
1000.00 |
2019年春季 |
4 |
龚学 |
信息工程学院 |
大数据1702 |
2000.00 |
2019年春季 |
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