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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醫療時代,凸顯病理診斷重要性——最新《抗腫瘤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指標》發布

發布時間:2021-6-30 21:53:01



導語:


2021年6月28日,為貫徹落實《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試行)》(國衛醫函〔2020〕487號),國家衛健委制定并發布了《抗腫瘤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指標(2021年版)》,以指導醫療機構科學設定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指標,提高抗腫瘤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




隨著醫學研究的不斷深入,生物醫藥行業迅猛發展,腫瘤領域藥物新藥層出不窮,使臨床治療有了更多選擇,顯著提高了腫瘤的治療水平。但昂貴的抗腫瘤藥物和不完善的醫療診療體系,使得各類抗腫瘤藥物未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引起社會爭議的同時也得到了國家部門的重視。為此,國家衛健委組織制定印發的《抗腫瘤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指標(2021年版)》(以下簡稱《指標》)。

文件重點

該《指標》關于腫瘤藥物的使用提出了六個指標,其中小編最為關注的是指標5:使用抗腫瘤藥物患者的病理診斷和檢測率。
圖片

意義:
使用抗腫瘤藥物患者的病理診斷和檢測率,即腫瘤患者開始抗腫瘤藥物和抗腫瘤靶向藥物治療前進行組織/細胞學或分子等病理診斷和病理檢測的百分率,旨在監控病理診斷和檢測對患者合理使用抗腫瘤藥物和抗腫瘤靶向藥物的指導情況,避免誤診誤治和盲目用藥。

說明:
  1. 原則上,經組織或細胞學病理診斷確診或特殊分子等病理檢測成立的惡性腫瘤,才有指征使用抗腫瘤藥物和抗腫瘤靶向藥物。單純依據患者的臨床癥狀、體征和影像學結果得出臨床診斷的腫瘤患者,沒有抗腫瘤藥物和抗腫瘤靶向藥物的使用指征;?

  2. 對于某些難以獲取病理診斷的腫瘤,如胰腺癌,其確診可參照國家相關指南或規范執行;?

  3. ?對于有明確靶點的抗腫瘤靶向藥物,須進行相應靶點檢測后方可使用;?

  4. 病理報告應具有可信性,需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病理診斷和檢測報告,或病理會診報告;?

  5. 其分母為初次使用抗腫瘤藥物和抗腫瘤靶向藥物治療的患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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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診斷助力精準醫療

“病理診斷是腫瘤診斷的金標準”,是醫學界公認最可信賴、重復性最強、準確性最高的診斷手段,不僅能判定腫瘤的良惡性質、分類和分級,提供疾病最終診斷,還能指導臨床醫生進行預后評估和藥物選擇,為患者治療提供重要依據,是精準醫療的核心。
《指標》文件中明確指出:"未經病理診斷原則上不得用藥,經病理診斷確診或特殊分子等病理檢測成立的惡性腫瘤,才有指征使用抗腫瘤藥物和抗腫瘤靶向藥物。",這高度體現了病理診斷在精準醫學時代的重要性。
也標志著病理診斷重要性愈發得到重視,國家相關法規的制定和政策的扶持,將有效推動病理行業“流程標準化、操作規范化” 發展,并將積極促進病理診斷水平、質量的提升乃至病理技術的革新,病理行業更將迎來生機盎然的發展春天!